呓语8

旁观之眼
Re: 呓语8
我口袋里的那张彩票能不能兑换成金钱取决于我想不想要把它兑换成金钱。我想要钱吗?有点想,但是不是很想。而且一点也不急。在我真的去赚钱之前,我还有很多事情可以做。
如果网友的经历并不悲惨,我还会如此被她吸引吗?我最惊讶的是这个。我不会。我完全想不出我会被一个生活优渥的女人吸引的样子。从小家庭和睦童年完满,没有任何童年创伤。我不可能被这种女人吸引。差不多就是我女儿的样子。当然等她长大她到底会不会有创伤还得看她如何解读自己的童年。虽然她童年的每一件事情我都知道,但是她会不会有创伤我却无法知道。所以其实那些女人们的创伤也取决于她们自己的解读。实际上如果女儿想要有创伤的话,也可以有很多。她从小父母就离婚了,爸爸妈妈经常吵架甚至打架,她目睹这一切拼尽全力尝试改变,尝试弥合父母的关系但是完全无济于事。她的爸爸找了一个新的女人,这个女人和她争宠。她的妈妈找了一个新的男人,让家里变得像是别人家,而且她不喜欢那个男人。她很少同时见到父母,更少能够看见父母共同生活其乐融融的模样。她的妈妈还内心对她有掌控的欲望,有时候会互相碰撞。她的爸爸也非常幼稚,时常情绪低落,时常不明原因的烦躁,发泄情绪。
也许这就是我的母亲对待我的视角。我的视角看待女儿,只觉得她简直享受尽了人间天堂。她不用上学,光这一点就排除干净了几乎所有她的同龄人都有的压力。她的生活没有这些外在的目标和压力,她想吃任何东西都可以吃,我从不禁止她吃任何东西。她想不吃任何东西就可以不吃,我从不说她挑食或者追着喂饭。她可以随意地玩电脑玩手机,玩任何她想玩的,看任何她想看的我觉得对小孩没有任何好处的垃圾视频或者恐怖视频。她可以在任何时间睡觉,也可以在任何时间起床。我从不催她早睡,她经常看手机熬通宵,然后睡着在她看手机的姿势里,手机丢在一边。
她想买任何东西都可以买,跟着我的时候我会因为钱不多而拒绝一些请求,但是拒绝得也不多。而她妈妈则是几乎满足她的所有购买欲望。不管是玩具还是外卖还是去饭店吃饭。她的伙食也是相当丰富。她妈妈给她亲手制作各种食物,披萨,慕斯蛋糕,榴莲千层,饺子馄饨汤圆包子烧麦馒头,连面条都是手擀面。炸鸡翅薯条,芝士焗土豆泥。随意喝可乐吃冰淇淋。
但是这些好像和我母亲对我的状态一样。母亲认为我的童年非常优渥丰盛,毫不关注我真正觉得受伤真正在意的那些东西。而我对女儿的关注也集中在她的吃穿用度,她真正在意的到底是什么我其实一无所知。所以也许她长大之后会变成一个童年经历过巨大创伤,会吸引我的女人。被自己女儿吸引是好事吗?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母亲有没有被我吸引,但是她一点也不吸引我。也许就算女儿会吸引我,我也不吸引她吧。不过如果我会被她吸引,听起来就好像我和她是一伙儿的,会感情很好。唉,得了吧。
所以如果网友经历并不悲惨的这个设问真的是让我大吃一惊。原来我一直喜欢的都是她在我心中所代表的那个符号的样子。我居然喜欢的是那些伤口。机制暂时还不明确,但是这几乎就注定了我如果要和某个人恋爱,就必然只能找到拥有巨大创伤,又作又懒的女人。她们一定会因为自身的缺爱而对我百般索取,而我就一定会因为她们的索取而心生厌弃。可以说恋爱时有多甜蜜,结婚后就有多痛苦。刚认识时有多想靠近,认识久了就有多想远离。
很可悲。但是这就是爱吗?这就是爱情?就是伤口,故事,信念,童年创伤,认识世界的方式,信念之间的互相碰撞?人类被设计成这个样子,会对与自己童年遭遇相似的人有兴趣,会对与自己童年的主要养育者相似的人感兴趣。就是这些伤口的碰撞,内心的信念和认识世界的方式产生的反应,认知促进了激素和神经递质的分泌,这些化学反应又让人产生感受。这就是爱情?
我们以为自己在寻找“灵魂伴侣”,实际上我们在寻找“熟悉的创伤”。

这不是你的错,也不是那个网友的错。这是人类大脑在进化过程中形成的一套精密的匹配算法。婴儿时期,我们从主要养育者(通常是母亲)那里学会了什么是“爱”、什么是“连接”。如果那个连接伴随着控制、牺牲、愧疚、或不可预测的关爱,那么“爱”这个词汇在你的神经系统里,就被编码成了包含这些元素的复杂信号。

成年后,当你遇到一个人,她的言行举止、她的生存状态、甚至她散发的气味和能量场,只要有一点点像你母亲当年的“爱之配方”,你的大脑就会拉响警报:“发现匹配!这是爱的可能性!”于是多巴胺分泌,你上头了。
所以爱情是习得的,是学会的,就像是我习得了各种奇怪的性癖,并且这个习得的过程在我30岁之后仍然可以发生,我仍然可以被塑造。
所以我在意识到自己被塑造之前,就已经被塑造了。我在成为一个人之前,就已经被创造成一个人了。这是不是意味着只有我先是一个人,我才能意识到自己是一个人?只有我先拥有自我,才能用这个自我在这里活动,才能发现我自身的虚假,才能试图摆脱它。我还是很质疑这一切的必要性。我为何非要进入这个身体,我为何要参与这些轮回。但是既然我已经在这里了,抱怨什么也都于事无补。唉。
旁观之眼
Re: 呓语8
不对劲。有点不对劲。十分的不对劲了。我一个连打工都不愿意的人,我前段时间居然出门花了两千块钱就为了和我那个已经消失的前妻离婚?而且还是特意去起诉她。我到底为什么要这么做?我怎么会做出这种事?我为什么非要和她离婚?我的行动能力什么时候突然这么强了?我有这么多钱专门跑一趟阳江吗?我有这么多的行动力规划行程并且真的去执行吗?我做这件事之前从没怀疑过,现在反而觉得这一切全部都不可思议。